●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 ●百年名校
●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授予权院校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从1903年建校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她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环境宜人,是求学成才的理想胜地。
华中师范大学现有62个博士点,107个硕士点,教学科研整体实力较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全国高校首届及第二届成果评奖中名列前13位和前10位;理科科研论文“SCI”源刊与收录率连续9年名列全国高校前40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中师范大学于2003年9月成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
本校在河南郑州设教学站,面向河南省及临近省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各项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
国家公务员,权力机关、党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40%、数学30%、逻辑30%),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为复试科目,与复试同时进行,其余3门全国联考。
联考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五、教学与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MPA)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
主要采取半脱产和在职攻读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根据需要,课程学习既可以安排在周末和晚上进行,也可以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进行。
教学主要以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学位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项目策划、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MPA专业学位。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
提交以下材料到河南教学站进行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
1.报名申请表一份,可在河南教学站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教学站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3.1寸蓝底彩照6张;
河南教学站对报名者的资格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学员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学员可同时申请参加课程班学习,办理课程班学习手续(提交报名材料同上,并缴纳课程班学费),并报校本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承认其在课程班所修学分和所交学费,从而加快培养进程。
(二)报考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2010年7月中上旬,登录河南省指定报考网站,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提交工作并牢记网上报名号。凡在河南教学站报名登记的学员,河南教学站可代为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2010年7月中下旬,报考者本人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考生在现场确认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将现场报名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集中资格审查。2010年资格审查全部在复试时进行(由河南教学站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四)考试工作
1.全国联考(初试)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0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所有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七、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录取当年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其中课程班学费12000元。教材资料费另计,学习期间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