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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07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08-4-14 18:07:51)  浏览数:  作者:  来源:考研教育网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未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九、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

    十、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十一、学费

    全程2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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