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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08-4-30 01:11:01)  浏览数:  作者:  来源:

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我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主要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在职学习以非工作日上课为主。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总学分为36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

  学费共计人民币9.6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6万元,第二学年3.6万元。

  十、上课地点

  上课地点按照生源情况由北京大学工学院具体安排。

  十一、食宿

  学生食宿自理。

  十二、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工学院 – 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290,62755647

  地址: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搂613室

  电子邮件:pem@cpier.pku.edu.cn

  中心网址:www.cpier.pku.edu.cn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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