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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08-4-30 01:11:01)  浏览数:  作者:  来源: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grs.pku.edu.cn/zs/zs_special.html)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工程硕士” ,“报考专业或领域”请填写“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项目管理领域”代码为“430140”。

  请考生务必在8月30日之前,将资格审查表提交或邮寄到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工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由北京大学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限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

  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由北京大学工学院组织)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通知。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北京大学工学院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参考文献

  作者

  版本

  药品生产管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98年版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请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表》中“应试专业课”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2)专业综合考试由北京大学工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药物工程管理或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复试成绩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成绩之和。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2008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前须就培养等有关事宜和北京大学签订合同书。

  六、入学

  2008年春季入学。若录取人数不够开班人数(最低15人),将延期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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